這樣明講有兩個非常大的風險
 
我整理中的一台BMW敞篷車,在我手上已經試車665公里了。
 
 這樣明講有兩個非常大的風險  

這樣明講有兩個非常大的風險

 
就在我寫完試車報告,買家要來看車的前一晚,我都還在試車。
 
當天晚上我切到手排模式試車時,發生亮變速箱故障齒輪燈,但車開起來無異狀,熄火再發動故障燈也滅了。
 
隔天早上買家來試車,試車過程中車子一切都正常,無任何異狀。
 
我說:你開車會用到手排模式嗎?
 
買家說:我都是用自排模式,我不會用到手排功能。
 
我說:這台車在我手上已經試車好幾百公里了,變速箱都正常。前車主使用的這四年間,變速箱也都正常。但昨天晚上我把它切到手排模式試車,結果亮變速箱故障燈,但車子開起來完全無異狀,熄火再發動後故障燈也沒在亮起,依照經驗判斷應該是變速箱電腦在手排模式有瑕疵。如果你沒有在用手排模式,這個亮變速箱故障燈的狀況,你應該不會遇到。這個變速箱電腦換新的費用約四萬元,而我賣車遇到問題我都會明講,針對我發現的這個手排模式亮變速箱故障燈的問題,我會在合約書上註明:購買後一年內更換變速箱電腦,我將會補貼一萬元,這樣你可接受嗎?
 
 這樣明講有兩個非常大的風險 
 
客人說:可以接受,反正我也沒在用手排模式開車。
 
⋯⋯⋯⋯⋯
 
針對老雙B這種買家來看車時沒發現,買後也不一定會發現到的問題,我卻選擇明講並做保固,我一位同行友人跟我說這樣做是非常不明智的行為。
 
因為這樣明講有兩個非常大的風險。
 
第一個風險是,本來客人已經決定當下要下訂金購買的車子,經我這樣一明講,客人在瞬間可能猶豫了,接著猶豫變考慮,到最後回家後考慮變放棄,這種可能性是非常高的。
 
第二個風險是,老雙B的這種電子零件,在購買三個月後發生故障,早也跟賣家沒關係了,賣家不負責處理也都說的過去,而我卻反其道加做到一年的補貼保固,沒事給自己惹麻煩,把那一萬元推到極高的風險成本中。
 
那你們覺得我那位同行友人說的有道理嗎?
 
那如果你是賣車的,遇到我這樣的問題,你會選擇明講嗎? 還是會選擇世態做法呢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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