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另類的保固模式

 

正規的二手車商再車子賣出去後,多少都會帶有售後服務的責任。

 

那既然是售後服務,當遇到零件故障時,就會有出保費用,而這個出保費用有時就是跟客戶之間的爭議點所在。

 

對於這個出保費用,我有一個想法,就是新車價比例原則。

 

我們買新車都有原廠保固,零件的出保費用原廠都會吸收,那是因為我們用的百分之百的新車價格買到新車,當然原廠需百分之百吸收出保費用。

 

如果以這種新車價比例原則來換算,當車商賣出一台二手車價16.8萬元的2006年S350 ,新車價505萬元,殘值就是16.8÷505等於0.03,也就是二手車消費者以新車價的3%買到S350 。而消費者買到了新車97%價差的好處,當然就得付出這97 %價差好處的反饋。

 

因為二手車商是以新車價的3%賣出,不像新車以新車價的百分之百賣出,所以出保費用二手車商就不需要負擔100 %,只需負責新車價的3%出保費用。

 

舉例來說,如果這台16.8萬元的S350保固內變速箱電腦故障,總修理費4元,那出保費用車商只需負擔三%,也就是40000×0.03等於1200元。

 

而得到新車價差97 %好處的二手車消費者,出保費用則需負擔97 %,也就是40000×0.97等於38800元。

 

大家覺得我這個售後保固的構想對買賣雙方公平嗎? 有沒有什麼現實或不妥的盲點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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