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接觸的經驗裡面,車友買二手雙B糾紛最多的就是這兩項:里程數跟保固。
 
有些賣家保證里程數完全正確,但消費者買後查到的是里程數異常。
 
有些賣家提供的保固是一年或二萬公里,但消費者要出保固時,都說那是人為或消耗品,不在保固內。
 
我賣車到現在,我還沒發生過跟消費者里程糾紛,因在我的看法裡面,除非這台車是我自己買的新車,不然只要是別人的二手車,我都不敢百分之百擔保里程數的正確性,所以我都會告訴消費者里程數參考用,這台車的里程正確性大約是幾成,里程數不代表一切,重點是前車主的保養觀念及用車條件如何,一切要以車況!車況!車況!為主,那我也請認同我看法的才來跟我買車,不認同的我也不會去強求,在這種模式下自然里程數糾紛就沒有。
 
那在保固部分的論述,才是我這篇文章的重點。
 
保固有分話術保固跟真保固。
 
什麼是話術保固?就是為了求順利成交,所開出的空頭支票保固條件。
 
那如何判斷是否是話術保固?
這裡有個方法可測試。例如你去看一台二手的BMW ,你先問賣方有沒有提供售後保固,如果對方跟你說含一年保固,那你就用含一年保固的條件跟他談價格,如果談到最後的價格是50萬元,那你就再反問他,如果不含一年保固可算多少錢?如果扣不到什麼錢的就是話術保固,因為真保固成本是很高的。
 
那什麼是真保固?就是正派賣家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會限定保固條件,在這套遊戲規則下幫消費者出保,降低消費者的損失,而如何限定保固條件,就看賣家心中的那把尺了。
 
我賣車經常把一句話掛在嘴邊上,並成為我的行事準則:消費者都是信任我才來跟我買車,我不能夠對不起人家。
 
很多消費者我們連面都沒有見過,他們就來跟我買車,甚至至少有三成的消費者是沒有來看車就跟我買車,大家是這麼信任我,且是這麼阿殺力跟我買車,如果等到要出保時,我卻還在龜龜毛毛來細分: 是否是人為?是否是消耗品?是否在保固項目的零件內?那這樣就是我對不起人家。
 
為了避免避免這種困擾,以下就是我自己設立的保固條件,同時也是我的保固理念:
 
單項修理費用(含工資)超過1萬元以上的零件,3個月/2 千公里內非人為故障至無法使用, 我會跟你分擔三分之一的修理費用(分擔上限為3萬元)
 
在這套方法下,我不用刻意去區分是否是人為,只要不是非常離譜明顯的人為疏忽,我一律都出保。舉例來說:行駛中破水管,水燈及溫度都已異常了,此時應立即停車,並尋求拖吊車協助,那修車費、拖吊費、及其它衍生的總費用,都在我出保條件內。如果你不信邪繼續再開,導致燒引擎,這就不在我出保條件內,因為水溫異常不能夠再繼續行駛,是駕駛最最基本的駕駛知識,就好像開車你不能夠開到完全沒汽油一樣,這種無知或不信邪,就是屬於離譜明顯的人為疏失。
 
那在這套方法下,我也不用刻意去區分是否是消耗品,因為如果把會動的、有過電的、會產生熱的、會氧化的、有摩擦的⋯等部分都列為消耗品,並嚴格認定硬凹的話,我可以這麼說,全車都是消耗品。
 
那在這套方法下,我也不用刻意去區分是否在保固項目的零件內,因為我是以總金額來認定,例如引擎內部一條水封硬化引起內漏水,更換需吊引擎,工資是1.5萬元,那我不管這條水封是否只有50元或是消耗品,我就以水封50+工資15000=15050元,這個金額條件來出保。
 
那在這套方法下,也隱含著一個很重要的保險資源概念:保險是用來救大條的,而不是救小條的。
 
買保固相當於買保險。
 
我們進修車廠修車,我們不怕結帳金額是一兩千元的帳單,我們怕的是動不動就萬來萬去的帳單,那我的出保條件設定在一萬元以上的帳單,就非常符合保險的資源概念:救大不救小。
 
 
那在這套方法下,內文有提到:3個月/ 2 千公里內/ 分擔三分之一費用/ 分擔上限為3萬元,這幾個數字,這只是硬梆梆的條文,但在實務操作上我是很有彈性的,我會根據事情的輕重來做彈性調整,這些硬梆梆的條文數字,我只是怕萬一遇到得理不饒人的消費者,我必須保護自己所設立的一條保護防線而已。
 
 
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動用過這條保護防線,因為會來跟我買車的,都是非常優質的消費者,大家都很知道分寸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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