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擎本體保固一個月
 
有車友傳了一件二手車消費糾紛的新聞網址訊息給我,消費糾紛內容如下:
 
 引擎本體保固一個月 
 
有消費者花了45萬元,買了一台2010年的mini,里程數13萬公里,開了17天發現引擎難啟動運轉有雜音,開去修車廠檢查是引擎內部的鏈條導板老化碎裂,然後導板碎片堵住了機油幫浦的機油吸入口,導致引擎潤滑不足而縮缸,修理費用12萬元。
 
而消費者當時購買的合約書上面有註明引擎本體保固一個月,於是消費者向車商要求出保。
 
但車商以鏈條導板是耗材不屬於引擎本體而拒絕出保,只願意付鏈條導板的材料費2600 元。
 
消費者認為鏈條導板也是引擎本體,就把這件消費糾紛PO上網了,結果被車商提告毁謗。
 
這位傳訊息給我的車友問我兩件問題:
 
一.同樣的事件,坊間願意出保固的車商多嗎?
 
二.合約書要怎麼寫才能保障消費者?
 
我跟這位車友說:你這個議題我準備寫個文章,來問看看車友們怎麼反應。
 
針對車友問我的這兩個問題,大家內心有何看法?
 
>>>>>>>>>>>>>>>>
以下網址中的置頂文章,就是我在販售中的車輛詳細介紹:
 
聯絡資料:
M經驗 吳承學
台中大里益民路二段100號
電話0935-364-199
Line官方帳號ID:@star0935364199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